房屋征收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经常遇到补偿标准低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房屋被强拆、不履行补偿协议等纠纷,这不仅会对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失,还会给被征收人带来诸多维权难题。
通常情况下,被征收人不愿妥协,想要维权,又觉得法律诉讼等对于自己而言门槛太高。于是,就想通过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的方式表达意见,也就是信访。但必须提醒被征收人注意的是,信访固然存在成本低的优点,但信访对于被拆迁人尤其是对这一制度不甚了解的被拆迁人而言,存在诸多缺陷和隐患。被拆迁人绝不能将宝贵的时间全部放在信访上,也不能将成功维权的全部希望放在信访上。
被征收人是否有权信访?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对信访受理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信访的受理范围本身就比较广,而征地拆迁又属于政府行为,因此,面对征地拆迁中政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不合法行为,被征收人当然有权通过向有关部门进行信访来维权。
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的区别
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是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具有实质上改变或撤销政府所作的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而信访案件的程序要求相对较低,且信访部门对案件的处理主要是协调、批转或酌情处理。实践中,能够通过信访渠道解决的行政纠纷是极少的,更何况是相对复杂的房屋征收案件。首地律师建议,遇到房屋征迁问题时,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被拆迁人采取信访方式维权存在的隐患
信访不能产生阻断或者中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这是最重要的一点。首地律师在此特别提醒维权人注意,千万不要因为执着信访而错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或复议期限。我国法律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效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讲,自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六十天内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一旦因为信访超过时效,那么维权人将会得不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律的保护。此时,将极有可能出现信访结果不理想,而又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不利情况。
结语
首地律师不建议被征收人通过信访的方式进行维权,在遇到征收拆迁纠纷时,建议被征收人及时咨询、委托律师,采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才是正确选择。